明末:帝国崛起

第两百七十一章 杀人诛心

李过彻底被震撼,浑身忍不住颤抖,冯恺说的这些就好像用刀子在他身上刮,一层一层的刮,直到把他身上光鲜亮丽的外衣刮成了碎片,最后一刀捅穿了他的心脏。

毫不留情的话揭穿了农民军起义的本质,而这本质也彻彻底底的决定了义军最后的前途,自古以来起义为何只能成为王朝灭亡的推手,而很难成事的根本是什么?

就是义军的领导者泥腿子出身,身上完全不具备成大事者的优秀品质,他们小富即安,一旦有了成绩,首先想到的就是纵情享乐,一旦裂土分王,就似乎忘记了他们起义反对的目标并没有彻底消亡,还在整军备战想着剿灭他们,恢复山河一统。

这一点就连大明的太祖皇帝都不算例外,若非刘伯温这些人的劝谏,朱元璋当年不也一样要称王,想要用称王这样的荣誉来宣示自己的崛起,不过好在最后采纳了忠言,采取‘高筑墙,广积粮,缓称王’的策略,转移了陈友谅、张士诚乃至元廷的注意力,从而得到发展自身力量的机会,进而拥有了对抗天下的资本。

冯恺也是一样,全天下的人都知道他是逆贼,都知道他挟持了蜀王,如今更是都知道他扶值蜀王上位的本质是什么,可那又如何?

没有撕破最后的那一层伤口,就算崇祯知道威胁,可是在清贼未逐,反军不灭的前提下,也只能对冯恺不闻不问,因为冯恺还没有举起叛旗,那么就没有触及大明的底线。

现在说起来也是一样,披着一层虚伪的外皮,固然让天下群雄耻笑,可那又如何?

如果在成都的时候,冯恺不借用蜀王的大旗,他那里会有四年的时间可以安安逸逸的锤炼出一支精兵,如果不是扶值蜀王这个傀儡皇帝,他能兵不血刃的接受四川那么多城池,而不费一兵一卒?

和冯恺比起来,闯王这些年走的路,做的事,尤其是进入北京城之后,眼看着已经成功了一大半,就差最后伸手摘果子了,最终却又失尽士绅阶层乃至民心。

冯恺说的没错,流寇终究还是流贼,身上最缺的就是王霸之气,所以从一开始的所作所为就已经注定了难以笑到最后。

反观野蛮的满清,这群野人入主京城之后还知道如何安抚,如何恢复北京城的生气,还能发布一条条与民有利的政令,即便颁布剃发令引起百姓抗争之后,还能及时废除,也没有动辄就以屠杀来作为威慑镇压。

两者相比,高下已是立判。

杀人诛心,现在冯恺给李过的最直观感受就是这四个字,但是李过无从反驳,也不想反驳,自古以来成王败寇,胜利者既然是冯恺,那么冯恺说什么都是对的,错的也是对的,而他恰好相反。

“起来吧,去召集西安城内所有守军守将去本王给你们准备的集中营当中跪上一天一夜,去为你们所犯下的罪孽悔过,要是觉得自己无罪,不需要悔过的,可以不跪,跪者本王不杀!”

李过神情一凛,冯恺的话云淡风轻,然而同样是杀机毕露,这话分明就是告诉他,告诉满城守军……

不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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