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息猎手

第七十四幕:七岁的波段凌

太阳从这个山头照射到另一个山头,就好像在赶路一样。

楼辙坐在野餐布上,撑着下巴。

“你应该相信我的,我虽然算不上好人,但心地至少是善良的。”

挥着粉色锄头的天天,对着向日葵花田松起了土。这里的向日葵已经快比天天高了,在枝叶的遮挡下,勉强可以听到一声回应:

”拜葬死囚锁,奥丁区特别定制的刑具,用来限制整个全息世界最为棘手的罪犯。现在,你对着我说,其实你是个好人。这未免也太讽刺了。虽然我才只有七岁,但是实际存活的时间,满打满算应该也有十八年。”

天天停下了手头的工作,将目光投向了坐在花哨野餐布上的男孩,他看起来好像比自己还要小一些。

“十八年?”倒是跟波段凌一样的年纪,随后楼辙从竹子编制的饭盒中抓了一个日式饭团塞到了嘴里。好久没有吃过像样的食物了,从口感以及成色来看,天天在做饭这一方面也是相当的出彩。

珍珠米配上梅干、柴鱼片,经过芝麻油与生抽的调味,再在表面揉上事先准备好的油菜与海苔,味道可谓是一级棒。

“嗯,这也太好吃了,简直是我在全息世界吃过最好吃的东西了。”他瞪大了眼睛,赞美之词油然而生。

“那不可,秘诀就是用刚煮好的米饭捏成形后,先拆开保鲜膜散热,等到饭团紧凑的时候,在用新的保鲜膜进行包裹。常用的馅料有很多,明太鱼子或者咸菜都可以是不错的选择。”

天天褪去了手套,做到了野餐布上。

“除了脾气有点差劲以外,其他的方面都是非常适合作为妻子的不二人选。”

楼辙开起了玩笑,顺手又从饭盒里摸了一个青菜饭团。

“其实从古代到现在,人们还是爱吃一样的东西。哪怕物质丰富的现在,餐厅虽然时不时推出所谓的创意料理,但最终填饱肚皮的还是平时吃得最让人开心的几样。小时候,妈妈给我做饭团的适合,做得特别大,要用两只手才能勉强拿稳的大饭团,里面放了超级多的梅干与生抽柴鱼片。我去游泳的时候,她就会帮我放到背包里。那么大的饭团在别的地方我肯定是吃不完的,但在海边游泳后,我竟然可以统统吃下去。”

天天收回了平放的双腿,将它们抱在怀中,背带裤的肩带垂落在日光下。

她的肌肤异常的鲜艳,充满了生命的活力。除了头顶上顶着奇怪的四个大字以外,跟普通的女孩相比,几乎没有任何区别,甚至还要再漂亮一些。

楼辙一口吞掉了最后一个饭团,没有说话。他在心里想,如果波段凌七岁的时候,会是什么模样。

顶着蘑菇头吗?不太像她的风格,也许也是高马尾吧,然后接受过城市教育的她应该会在家里演奏的动听的钢琴曲,跟只会在夏日里漫山遍野的掏鸟窝的傻小子完全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如果不是因为自己生病了,那么她们可能一辈子也不会认识。

从某种程度来说,这个看起来不算致命的肾病,在某种程度上也立下了汗马功劳。

想到这里,他不由得叹了一口气。

樱草山到底会在哪里呢?

“怎么?你就这么想去樱草山吗?”天天对着楼辙问道。

“当然了,只要解开我的镣铐,我才有能力夺回原本属于自己的一切。”

风稀稀疏疏的,矮之国的天气给楼辙的感觉就好像地面世界一样。

“你看起来比我还小,能有啥属于自己的东西。在心理学上,这种博取同情的方式叫做同理心绑架。我可不会上当。”

天天伸出了指尖,侃侃而谈,“如果你能帮我把这片地从头到尾的送一遍的话,我或许可以考虑一下。”

“从头到尾松一遍?”楼辙确认自己有没有听错。

“怎么?这么点小困难就难倒你了?”

“你就是让我把矮之国都松一遍,我也给你安排得明明白白的。也许,你应该昨天就告诉我这个方案的,我可以通宵达旦地投入到这项伟大的劳作当中。不都说,幸福是靠自己勤劳的双手创造的吗?”他慌忙起身,抓起比一般锄头略小的公主粉农具,在田埂里劳作了起来,那样子,可比坐在野餐布上休息得劲多了。

天天嫣然一笑,立刻补充道,“我只是说可能而已。”

“没关系,可能就够了。如果可以的话,晚餐我还想吃点美味的。”楼辙挠了挠脸颊,不好意思地说道。

翻出的新土带着水分,让整个空间散发着泥土的气息。

天天躲在树荫下,生怕自己的身体被太阳塞黑。现在她已经解开原本佩戴的长袖套,惬意地享受着夏日的时光,就好像回到了记忆中带着咸味的海边。饭团上的柴鱼片香味,游玩后的轻度疲倦感,海滩上沙子的热度一起在她的脑海里浮现。

花田中的身影时隐时现,从额角滑落的汗滴混入了泥土的表面。

他看起来非常的卖力,就好像带着使命一样。

“如果帮你解开了撩开,你会做什么?”

“既然我答应了你,那么我肯定会兑现承诺的。到时候矮之国的民众陷入危机,我一定会挺身而出的。”

“然后呢?这并不是你的初衷吧。你自己原本的计划是?”天天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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