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脑洞成真了

第四百六十八章 小说

这个月却是大大的不同,回收率愣是达到了百分之七十,八成以上的读者,尤其是新读者,都认为本期最佳是《红袖凭红楼》,不光是女性读者,各地的学生,退休的老职工,别管男的女的,都感觉这本很值得一读。

鲁大刚挺能理解的,别看这的名字文雅秀气,但内容却在悲喜中流淌着大气。

不只是主角,在作者笔下,所有的配角,哪怕是镶边角色也有血有肉有故事,作者描述的是情义,而不是单纯的一个‘情’字。

如果只看爱情,主角夏眠没得到什么生死相许,不离不弃。

她所爱之人,完全无法理解她,她的这段爱情,只是机缘巧合下,在某个环境中,怦然心动,于是便觉得这漫漫红尘,当有此爱。

夏眠敢爱敢恨,既然喜欢上,就不在意身份来历地位等等东西,认认真真地表达自己的情感。

她这样的女孩子如此特别,男主一个无时无刻不处在紧张忧惧中的世家贵公子,在好奇里也动了心。

他们之间绝对不是没有爱情,奈何隔绝这爱的是千年光阴。

对夏眠来说,爱了便开口,钟情就在一起,爱情衰竭便坦然离开,这是身为一个人所拥有的最基本的权利,但在爱情中,必须只有彼此,爱是自私的,不能分开。

可对贵公子而言,喜爱的女子,和喜欢的花花草草没什么区别,愿意给一个名分,便是情深义重了。

鲁大刚看书时把自己代入到男主角身上去,看着男主角这么作死,伤的他是眼泪直冒,咬牙切齿,难受极了,即便如此,仍是不忍不读。

好在对夏眠来说,很多事情很重要很重要,这其中,爱情只占了很小很小的一部分。

像鲁大刚,他看的自然不是儿女情长,而是流淌在作者笔下的,大唐由盛转衰时的时代悲歌,是那个时代的风土人情,是英雄低首,无可奈何,是滚滚大势之下,个人的勇武无法拯救的生灵涂炭。

他在喜剧里挨刀,被刀的酣畅淋漓,破口大骂,越发念念不忘。

连鲁大刚这样见惯了各类,敏感度不高的读者都如此,何况是普通读者?一个月的时间,大江南北,各大城市村镇,不知有多少人沉浸在《红袖》里不可自拔。

穆青云他们四中,竟然还有学生私底下组织读书会,她有一回也被邀请参加,和蔡盼睇一起去凑了一回热闹,读的就是《红袖凭红楼》,这帮学生解读出一大堆东西,她自己都不明白,小娃子们到底是怎么解读出来的,不过,一本写出来,就不只属于作者了,他们爱怎么解就怎么解吧。

毕竟,或许把历史上那些文豪抓到现代,让他们来做自家作品的阅读理解,能拿高分的也凤毛麟角。

穆青云写,目前纯粹就是为了赚一笔生活费,解决她吃饭多的问题,现在超额完成,她又想要赶紧买套房子。

在当下这个时代,如果能一口气买个套上好的房子,等到房价最高的时候倒手卖出去,那么后半辈子就等于实现了财富自由,这是最好的投资,基本上来到这个时代还不买房子的,不是实在没钱,就是傻子。(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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