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争领主:万族之王

第65章 可爱的哈基米

有一群训练有素的狗头人当做哨兵和斥候,给河湾看家护院,还何愁强盗的袭击? 而且训练他们采集草药、寻找矿物,将来也是一大产业。 这是一个魔幻的世界,许多稀有的矿物和草药,采集的时候还散发着微光,散逸着魔力。 一看就是好东西,说它们不值钱,狗都不信。 异世界的冒险者为什么总是喜欢往荒野中钻,难道只是为了找死吗? 河湾领这才刚站住脚没几天,就已经有冒险者出现,开始打探附近的地理信息了。 民兵团目前被里奥编为三个中队,第一个中队是战斗的核心,其实就是正式的民兵团,享受最高级别待遇,条件是随时付出生命。 第二个中队是民兵预备役,平常训练的时间是民兵团的一半,第一队出现伤亡后,就从预备役中挑选佼佼者补齐。 第三中队就是这些河湾少年,现在又加上了一堆狗子。 前两个中队,是河湾现在的武力保障,这其实已经超过大部分骑士领了,毕竟不是每个骑士老爷都像乌里扬一样,舍得在民兵身上砸钱。 往民兵身上砸钱,那还叫民兵么?北境的民兵都是自备武器装备的。 家里穷的,拎着一把草叉就上战场了,家境好的,穿板甲的都有。 南境就更离谱,根本没有民兵,全是领主私军和农奴兵。 领主之间打仗,舍不得自己的私军战损,就光让农奴兵上阵。 人山人海,清一色的布衣加草叉。 双方的骑士领主,则穿着板甲具装,骑着北境战马,在不能破他防御的农奴中冲锋陷阵,大杀四方,彰显自己的勇武。 与其说是一场战争,不如说是一场贵族之间的游戏。 第三中队则是河湾的未来保障,如果培育得当,不止能出特种兵,说不定还能出骑士。 安排好小狗头人,里奥回到领主大屋,看到菲莎和小老鼠一起坐在大屋的台阶上,羡慕的看着远处孩子们的玩耍。 菲莎属于河湾三傻里面年龄最小,却最成熟的那个。 但其实狗头人的智力也不过人类十岁小孩一般,心智稍微成熟一点,却也高不了多少。 菲莎虽然更聪明,但很多时候,也会在不经意间表现出稚气的一面。 嗯,芙蕾雅是个八十岁的学前儿童,还是个撒娇打泼的熊孩子。 菲莎是个四五岁的成年人,早早挑起重担,将狗头人山谷管理得井井有条。 这么一比较,只有小老鼠最正常。 此时小老鼠的大腿上还放着劳伦斯修士的那本教典,显然刚才正在教菲莎识字。 菲莎的聪明好学,可不是随便说说,任何可以攫取知识的途径,她是一点都不放过。 看到奥莉薇娅和小老鼠的文字教育后,菲莎立刻成了学生。 比起村里的顽童,和里奥这样的笨蛋,菲莎识字的速度快多了。 恐怕现在识字的数量,比里奥还要多。 不过里奥很怀疑,这项技能在荒野中有没有用。 “还没走?等着蹭晚饭吗?” “食人魔,怎么说?”菲莎显然就是在等里奥。 “我已经传了消息给比约恩,请他带十个野民猎手过来帮忙,光是我们,对付食人魔有点吃力了。” 十字弩威力不够,短矛距离太近,面对食人魔,都有些不够看。 里奥能够想到的大威力远程武器,只有野民猎手的紫杉长弓。 在他眼里,那就是异界版的栓动步枪,简直可以一直用到近现代。 没有野民猎手助阵,就只能靠人命硬堆,那可不是里奥的作风。 大瀑布的野民部落一直是狗头人部落的保护伞,菲莎自然对野民猎手崇拜有加,闻言开心的摇尾巴,“真好!” 说着她跳下木台阶,朝小老鼠摆摆手,说道:“再见!可爱的哈基米!” 小老鼠也回应道:“再见,聪明的菲莎。” 以前三傻聚在一起的时候,菲莎一嘴一个“聪明的菲莎”,芙蕾雅也不甘示弱,一嘴一个“勇敢的芙蕾雅”。 小老鼠很自卑,小老鼠睡不着,小老鼠天天缠着里奥要他帮忙取外号。 所以就有了“可爱的哈基米”这个称呼。 而里奥,则叫做无情的哈拉少! 她的脸皮太薄,自己不敢喊出来,但是被人这么喊,还是很开心的。 等了两天,比约恩才带着另外十名野民猎手来到河湾。 大瀑布的野民猎手和河湾的民兵团合力削弱了野猪人部落后,他们的猎场范围大大增加,很是舒适了一段时间。 但祖尔万长老和里奥的话很快就应验了。 野猪人部落被削弱后,势力收缩,北面大片的荒野变成无主之地,就开始出现其他异族的踪迹。 至少有三种异族的斥候越过野猪人部落,在安泽诺河北岸留下了足迹。 所以祖尔万长老说的话没错,荒野中的异族是杀不完的,击败了野猪人,还会有豺狼人、牛头人。 在荒野中,即便有野民猎手这样的强力兵种,人类依旧是劣势种族。 但里奥的话同样没错,随着兽人大举入侵,荒野中的动荡越来越明显了,更北方的野民部落,已经传来了一些消息,甚至做好了向南迁徙的打算。 任何群居种族,都对自己的家园有着强烈的执念,不到非常时刻,是不会轻易选择迁徙的。 北方的野民部落都开始考虑迁徙了,说明情况已经到了非常严重的地步。 这种时候,想要存活,除了加强自己的实力,就只有寻找合适的盟友了。 因此,对里奥的请求,比约恩想都不想就同意了。 驱狼原的食人魔部族非常少,这些两米多高的大胖子好吃懒做还怕冷,根本不适应北境的环境。 绝大部分的食人魔都是南境和西境跑过来的,不可能大规模成群结队的穿过人类的封锁。 因此偶尔出现几头,也是情有可原。 比约恩曾经对付过一头食人魔,感觉也就比一头棕熊强一点,智力还不一定有狗头人高,通过简单的诱饵和陷阱,就能将其风筝死。 两头食人魔,不在话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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