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贵客来

第二十四章 杀一儆百行栽赃

他被发现了,床上的人已经大呼“有贼人”。旁边的几间屋子也有了动静。

刘三的第一反应就是跑,但慌乱间被桌子脚绊了一下,重重地摔倒在地上,房间里的人已经拿着一根棍子在他身上招呼了,门外的人也聚拢了过来,他很后悔,心想这下得见官了。

今天胡明文背书背得比较晚,躺在床上也没有立刻睡,闭着眼睛还是在背书,等到模模糊糊刚要睡着的时候便听到李子明喊声,于是迅速起床赶了过来,赶过来的时候见到李子明正拿着一根棍子在打着地上的一个人,地上那人“哎呀”“哎呀”地在翻滚求饶。

见胡明文赶来,李子明对着胡明文说道:“明文,有贼人。偷东西偷到本少爷的身上来了。”一边说着一边手上也没停。

胡明文叫苍老叔拿来一根绳子,阻止了李子明的继续毒打,“解救”了那个小偷。

此时小丫也被吵醒了,揉着眼睛问道:“哥哥,怎么了,怎么这么吵。”待看到一个五花大绑的人后立马清醒了过来,惊讶道:“怎么了,怎么了,家里进小偷啦?”说完躲到了胡明文的身后。

李子明回答道:“小丫莫怕,这小贼敢偷到本少爷的身上,我叫他脱层皮。”又对胡明文说道:“明文,怎么处理,绑他去见官吧!”

那小偷求饶道:“公子饶命啊,莫带我见官,小的再也不敢了。”

胡明文朗声问道:“你是何人,家住哪里,怎地敢跑到我家行盗?”

“小公子饶命啊,小的乃本次收粮的民夫,日间看公子家没有大人,便鬼使神差地想着来捞点小钱。”

“公子饶命啊,这是小的第一次,求公子莫送我见官。小的上有老下有小,公子可怜可怜小的吧!”

李子明骂道:“每个贼人被抓到都说第一次,若这次放过你,下次别人是不是也要放过。”又对胡明文说道:“明文,此贼不可饶恕,当送官严惩。”

李子明的话提醒了胡明文,现在自家没什么人,没准就被什么人给盯上,若此次不严惩恐怕还会惹来一些宵小。当杀一儆百,心里计较已定,开口道:“你此次可偷得了什么东西?”

刘三连忙回答道:“公子啊,小的一进来就被抓了,根本没来得及偷东西啊,公子不信可以搜小的身。”

胡明文此前读过《大明律》,知道有一条:窃盗已行而不得财者,笞五十,免刺。也就是说小偷没偷到东西被抓到了,只用竹条或荆条打五十下。不用刺字。

既然胡明文有心决定要杀一儆百,肯定要把惩罚加重。

胡明文又上前把这小偷的两个袖子撸起来,见没有刺字,便知道这小偷果然是第一次行窃或者说是第一次被抓到。心里也安下心来。

因为《大明律》规定:窃盗得财者,杖七十,刺字,初犯、并于右小臂膊上、剌窃盗二字。再犯、剌左小臂膊。三犯者、绞。以曾经剌字为坐。

意思就是若偷到东西了,要杖七十下,并且要在胳膊上刺“窃盗”两个字,被抓到第三次就要被绞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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