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府。</p>
府衙后堂的椅子上,扬州知府张煌言如坐针毡。</p>
这件事太棘手了。</p>
地方官办案的原则是什么?</p>
找出真相?主持公平?</p>
错!</p>
首先有些事找不出真相;其次没有绝对的公平。</p>
地方官办案的首要原则是在自保的前提下尽量让双方满意。</p>
自古民不告,官不究。</p>
原告不满意会一直告,占用大量的行政资源不说,还会影响审案官员名声。</p>
被告不满意也会反告,一样的后果。</p>
张煌言犹豫良久后,提笔给朱慈烺写了一道公文。</p>
大明律规定:若府州县官犯罪,所辖上司不得擅自勾问,止许开具所犯事由,实封奏闻。若许准推问,依律议拟回奏。</p>
想审官员可以,需要得到批准。</p>
太子尚在监国,有相应的权限。</p>
得到太子的同意后,张煌言分别写公文传唤原告被告。</p>
八天后。</p>
十几个村民代表作为原告出现在府衙大堂上。</p>
被告有三人,宝应知县,高邮知州,吏部郎中徐一范的长子徐明弼。</p>
徐一范久居南京,扬州的产业全都交给徐明弼打理,传唤他也是理所应当。</p>
府衙外站满了围观的百姓。</p>
议论声中,张煌言使劲拍下惊堂木。</p>
原告率先发言,并提交证据。</p>
随着大堂陷入安静,所有人都看向张煌言。</p>
这桩民告官的案子影响很大,他们想知道这位扬州知府如何审案。</p>
在众人的注视下,张煌言沉吟片刻后问道:“先把徐明弼带下去。”</p>
所有人都愣了一下。</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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