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有前生

第95章 出其东门 上

很快,阵阵秋雨将满树的金黄、鹅黄都摧残在地,小区路面上到处都是一堆堆凋落的桂花。这种悲秋之感,令我想起李清照的那句“风住尘香花已尽,日晚倦梳头。”

什么时候,愁字竟与我结缘?我不知道自己和阿兴之间究竟怎么了,也不知道心里这种半悬不定的焦灼感觉究竟来自哪里。但是我很深刻地领悟了一句话:爱情是两个人的事,但婚姻却是两个家庭的事。

我在充满潮气的阳台窗户上百无聊赖地画着音乐符号,外面的黑夜将玻璃窗衬托得宛如一面明镜。我看着“镜中”的自己,似乎真有种“人比黄花瘦”的憔悴。

此时,出租屋里的电话铃声响了起来,我连忙从混沌的状态里清醒过来,跑去接起了电话。

“文,晚饭吃过了?”利水哥的声音从电话那头传来,“明天的事情可别忘了。”

“噢。”我连忙连连点头,他不打这个电话过来,我都已经忘了今天已是周五,明天就是周六——利水哥的生日。

“你明天上午10点在小区对面的路口等我,就在车站的位置好了,这样省得我开车进你们小区,路太窄了,调头都不方便。”

“噢,好的。”

“你不用准备什么,吃的东西家里都有。我先带你去看房子,然后我们回h镇过生日。”

“好,你说了算。”我笑着答道。

“芬迪克,容你明天睡个懒觉,可你千万别误点啊。”他特意又关照了我一句。

“知道了哥,10点对吧?保证不会晚,明天见。”

我含笑着挂断了电话,然后想到了那句名言“重要的不是你是谁,而是你和谁在一起”。哥是出了名的急性子,从来都是很早起床,一睁眼就要把想干的事情办好,但是摊上我这个慢性子,他的节奏被迫慢了下来。我瞬时觉得很幸福、很温暖,他得照顾我这个爱睡懒觉的习惯。

我猛然想起了他的生日礼物,便跑去书桌前打开抽屉,取出了那个装着领带夹的首饰盒。打开首饰盒,我轻轻拿起那款银质珍珠领带夹啧啧说道:“就这么个小东西要二百多,想想真是讹人。不过,是给哥买的,再贵也是值得。”

我把首饰盒收拢来小心翼翼地将它放进我的包里,搞定!早点洗漱睡吧,我快活地钻进了被窝。

周六早上9点50分,当我穿过马路站到了约定的地点,一转头就看到那辆尾号是4380的黑色passat已经停在我的正前方。

我立刻走向车子,打开副座的车门坐了进去:“早来了?”

“刚到。”他回答我说。

我兴奋地掏出首饰盒递给他道:“生日快乐,喜欢吗?”

“嗯。”利水哥打开首饰盒看了一眼说道,“那你是不是该送我条领带配它?”

“唉呀,你自己知道要买什么领带配它。我又不懂,买了你也不会称心的。”我替自己辩解道。

利水哥摇了摇头,把首饰盒放进了车子的扶手箱里。

“现在开过去,到那儿差不多10点半,你早饭吃得怎么样?要不然直接去吃午饭,然后再去看房子?”利水哥边发动着车子,边问我道。

“好,可以。”我系上了安全带,然后发觉紧闭的车子让我感觉有些发闷便说道,“好闷噢,开点窗吧。”

我摸索着右侧的电动开关,一直以来我习惯的是奥拓的手摇式车窗开关,这个电动装置还不知道是该按还是该抬,随便按了一下,就把整扇窗全都开了下去。

“啊,太大了。”我嘀咕了一句,正准备再尝试着关小车窗。

利水哥操纵了他身旁的按钮,将我那侧的窗户升降到了合适的位置。

他悠悠地开着车说道:“这两天我突然想起了小王子。”

小王子?我的脑海里迅速闪过一个画面,接近黄昏的空旷草原,小王子递过来那把黑鹰剑——剑柄上相嵌有红、绿的两颗宝石,一只展翅高飞的雄鹰。只是光线太暗了,我不能清晰分辨他的面容,但能感觉到他温暖的笑容。

“那朵玫瑰花也太矫情了,她一咳嗽小王子就要给她准备屏风,玻璃罩。她有哪点好,值得小王子每天伺候得她团团转?”他说着看向我。

“啊?”我一脸诧异。什么时候蒙古草原上开始种玫瑰了?玫瑰不该是西方的物种吗?

他叹了口气继续说道:“如果小王子不曾离开自己的星球,他就不会明白那朵自称独一无二的玫瑰,虽然只是一朵普通的玫瑰,但由于他的‘驯养’而变得不再普通,她真的是独一无二,开始令人牵肠挂肚。”

原来利水哥说的不是小王子,而是《小王子》!我记得小时候利水哥那儿有几本少儿版的世界名著,《小王子》就是其中一本。

不过,我对那个狭小星球上的小王子没有太多的兴趣,只记得小王子是个不爱回答问题,但专爱问别人问题的孩子。当时我是喜欢凡尔纳的《八十天环游地球》,福克先生的冷静、沉稳和睿智令我非常崇拜,他在一个个国家的奇妙经历也令我目瞪口呆。除非他是真的亲身经历了80天环游地球,否则怎么写得出如此确切和精细的故事?若不然,他就是一个脑子跑马的高手,随便跑跑就能将世界融于笔尖。总之,文仙的天马行空可比不上凡尔纳这位“现代科学幻想小说之父”。

我们在新楼盘附近的一家餐饮店里简单地吃了点午饭,随后就去了楼盘的样板房区。这次我第一次参观样板房,真有种刘姥姥进大观园的感觉。虽然房子还在建造中搭满了脚手架,但是两楼的样板房从走廊到每间房子都是处处尽显精致。

“怎么样,喜欢吗?”参观欧式风格装修房时,利水哥问我道。

“很漂亮。”我由衷地赞叹,然后说道,“不过,搞这么富丽堂皇,我都不知道该站哪、坐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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