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使徒

第三百二十四章长相思(2)

,十三使徒

往日的回忆在这一刻瞬间涌满了秦煜的大脑,有关她的一切在此时此刻都变得异常真实,那是一种无法被压抑的情愫,更是一种不可能被忽视掉的本能。

是爱

这样的感觉,是爱!

即便时间都已过去了这么久了,但是关乎于她的故事,却给人一种好似昨日才刚发生过的一般,秦煜明白,这不是幻觉,这不是假想。

这是实实在在发生的事,于此时,于眼下。

当真是连做梦都不敢这样去想,相见的一刻,竟会是这样。

要知道,在秦煜的心中,他不止一次的为之幻想着,幻想着自己再见到蓉月时的情景,夜里他睡不着了会幻想,白天里他发呆的时候还是会幻想,甚至在他上茅房的时候,他也会时不时地想起这个女人,想起自己跟这个女人所发生过的点点滴滴,当真可以说,这一路走来,他对此幻想过了无数次。

他幻想着,再一次见到心中所牵挂的人,会在什么样的情景之中,是否会如同前世里自己所看过的那些偶像剧一般,于转角相遇,于街头相知?

还是说,在命运的牵引下,在彼此的羁绊中,来人会在某一种误会的牵连下而再度牵手?

亦或者是,在一个风轻云淡的午后,他就好似一个英雄一般从天而降,在那一双美目的注视下是缓缓登场?

对此秦煜他不清楚,甚至对于他来讲,他此前都不敢去肯定自己对蓉月的那份感情是否真实。

他就只是知道,自己想要再见对方一面,且不说牵手了,哪怕就只是简简单单的说说话,也好。

是的,他因此而迷茫,因此而困惑。

他,已逐渐看不懂自己对蓉月的那份心思了。

他不清楚,自己对于蓉月的那份羁绊,究竟是爱,还是别的什么情感,不过即便不清楚这些,但有些事情他还是分得清楚,那便是他晓得,自己看向蓉月的眼神,跟他看向尉迟琉璃的眼神是截然不同的两种。

前者更为温柔,后者更为亲昵,前者如奔流不息的江河,而后者就好似安静无暇的溪水,前者如火焰,后者似柔水。

而现在,当蓉月就站在窗下不远处,站在那人堆儿的中心,秦煜心中的那团火,是瞬间被她所点燃了。

直至这一刻,男孩儿才真正晓得,自己这一生所追逐的到底是什么了。

是她

是眼前的这个女孩儿!

就如同那首《长相思》所写下的那般,人虽离开,却心未离开,虽在等待,却等成迫不及待一样。

长相思,相思长,若拥抱的时光太短,终会落得个青春遗憾的。

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

乍暖还寒时候,最难将息。

三杯两盏淡酒,怎敌他、晚来风急?

雁过也,正伤心,却是旧时相识,满地黄花堆积。

而现在的秦煜,又何尝不是这样?

所以对于这会儿的他来讲,他的心,就好似这首词一般,写实写意,无比真实。

长相思,不如长几个夜晚

长相思,不如长许久相伴

长相思,虽长不过天长地久

长相思,却长的过人间红尘

因为,这便是爱。

当初,是你救下了我

而如今,我愿意为你,拼一次!

这,便是秦煜的态度,也是刘熠的兰汐不想让秦煜为之靠近窗户边儿的本意了,因为他太过于了解自己的这个兄弟了,他太清楚蓉月对于秦煜来讲究竟代表着什么,所以他就更不愿意

让秦煜再去跟蓉月发生点儿什么故事了。

也许是因为出自于自己的私心,亦或者是因为他本就心向尉迟琉璃,心向着这位他心中的弟妹,所以对于秦煜的行为,他虽说理解,却不支持。

毕竟他跟尉迟琉璃所认识的时间,可是要比他跟蓉月所认识的时间是久一些的,这凡事儿都得讲上一个先来后到吧,这上街买东西也都要讲个排队,更别说男女之间的感情了吧。

就好比他自己。

虽说刘熠这人天性好玩,曾经更是做出过人神共愤的荒唐事来,可是在他的心里,他对于自己的另一半是谁其实是很清楚的,也就是说,即便他在自己跟兰汐的订婚宴前夜逃离了地炎宗,即便他让兰汐成为了整个地炎宗年轻一辈口中的笑柄,但是他最终会迎娶的女人,却还是兰汐,还是这个他曾经深深伤害过的女孩儿。

这不是因为同情,而是因为刘熠很清楚,兰汐对于他来讲究竟有多么的重要,甚至可以说,别看此时的他整天都是一副吊儿郎当的二世祖模样,可是真等到危险降临的时候,相信他还是会义无反顾地冲到兰汐的面前,去张开双臂拥抱对方,去用自己的生命守护对方。

只因他明白,不管自己如何混账,兰汐都是他心中最为柔弱的那片逆鳞,是任何人都不可去亵渎的存在。

整个天下,就只能他去欺负她!

换作其他人,那就对不起了!

所以要论感情,纵观整支队伍,刘熠才是当之无愧的老大哥。

“让他看吧”

或许尉迟琉璃在说出这句话的时候,能有几分真心,这是所有人都没法去衡量的,不过有一点刘熠和兰汐都很明白,那便是他俩都很清楚,尉迟琉璃的这句话,无疑是违心之言,不是小丫头心中真正想要说出口的话。

至于尉迟琉璃真正想要说出口的话,也已没了意义了,只因心中的那人,早已看了个清楚,早已看了个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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